蕪湖人結婚,多少彩禮合適?
“男婚女嫁,禮之自然。”提起婚嫁,必然繞不開的話題就是彩禮。關于收不收彩禮、收多少合適、“天價彩禮”等話題,也一度登上熱搜。近日,記者與幾位蕪湖市民聊了聊他們的“彩禮故事”。
70后
王女士與丈夫趙先生同為1976年生人,1999年通過親戚介紹認識并相戀,2001年結婚,結婚時一共收了16000元彩禮,其中6000元用于購買三金、衣服等,10000元婚后帶回了小家,用于共同的家庭支出。
王女士表示:“我覺得結婚對象的人品、能力比彩禮數額多少重要。我對我先生是一見鐘情,就是看中他這個人了。雖然當時他家庭并不富裕,家里也只有農村的兩間房,但我覺得他是一只‘潛力股’,適當降低了對彩禮的要求,事實證明我也選對人了。”說起這些往事,王女士臉上露出甜蜜的微笑。
趙先生告訴記者,他當時的工資是每個月兩三百元,在那個年代,五千元可以在農村蓋兩間平頂房。結婚時的彩禮幾乎是他的全部“身家”。
“一開始,妻子家庭提出要18000元彩禮,我經濟壓力有點大,和當時還是女朋友的妻子商量后降低了2000元。我覺得基于雙方有感情基礎的情況下,彩禮是可以有商有量的。”趙先生認為,彩禮數額太高或者太低都不正常。表達愛意不能僅靠花言巧語,也需要適度拿出物質方面的誠意讓女方及女方父母放心。但是“天價彩禮”就變質了,不合適了。
80后
2015年結婚的時候,1987年的郭女士和丈夫達成了一致意見:不收彩禮,不買三金,不要嫁妝,取消所有繁瑣細節,婚禮一切從簡。“當時婚禮上我們倆交換的戒指,是在淘寶上花300塊錢買的,沒過多久就生銹了。”
相比于這些“身外之物”,郭女士告訴記者,她和丈夫更愿意尋求靈魂上的共鳴。父母都有退休金,沒有養老壓力,因此也尊重女兒的決定,認為“你們夫妻倆把日子過好,比什么都重要”。
關于收彩禮,郭女士表示,“每個家庭情況都不一樣,有的女方父母沒有或只有很少的退休金,辛苦將女兒拉扯大,需要一筆錢來養老;有的女方將彩禮視為對男方能力的一種考驗;有的會先要彩禮,后面補貼到小家庭;有的女方家里還有弟弟,父母需要彩禮給另一個孩子置辦婚禮。世界是多樣的,人是多樣的,隨著年紀增長,我漸漸學會理解,尊重別人的選擇。”當然,對于“天價彩禮”,郭女士并不支持,“如果彩禮數目沒有考慮男方家庭的經濟能力,把男方嚇跑了,完全沒必要。”
95后
“主要還是得看兩個家庭合不合得來,合不來的話,再怎么談都不成;合得來的話,像我們家,雙方父母吃一餐飯就定下了婚事。”1997年出生的黎慧在去年12月與來自河南的丈夫結婚,婚后二人定居在蕪湖。
黎慧告訴記者,結婚時收了男方家10萬元彩禮,爸爸媽媽又給了她10萬元現金作為嫁妝,總共20萬元全都在她手里。她把其中10萬元存了起來,另外10萬元用于裝修新家和撫育即將降世的寶寶。
“我們這一代,基本都是獨生子女,或者一個家庭最多有兩個孩子。大家家庭條件都不差,很少存在像老一輩那樣,用女兒結婚的彩禮錢去貼補弟弟的情況,至少我身邊目前還沒遇到過。”同為“95后”,黎慧和丈夫都認為,彩禮是傳統婚嫁習俗,肯定有其存在的道理,但現在有些天價彩禮超過了男方及其家庭的承受范圍,“這就不太合理了”。
另外,記者也從蕪湖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了解到,近年來,蕪湖市正扎實推進婚俗改革,通過開展集體頒證和大型公益集體婚禮倡導簡約適度的婚俗禮儀,對鋪張浪費、高額彩禮等不良風氣進行整治引導,宣傳婚嫁新風,營造青年婚戀良好氛圍。
來源 大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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