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是優化城鄉建筑用能結構的有力舉措,是實現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撐。為進一步加快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動建筑領域能源結構優化升級,蕪湖市住建局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于8月12日開始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要求,并對工業建筑、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等不同類型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提出具體建設要求。 根據征求意見稿,新建建筑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要求,根據項目資源與適用條件,使用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合理采用太陽能光伏系統、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系統或空氣源熱泵系統等可再生能源應用系統。建設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應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 具體而言,各級政府及其平臺公司投資新建的業務用房、學校、醫院、圖書館、體育館、車站機場等公共建筑,應同步配套建設光伏設施,光伏發電組件投影面積不少于屋頂面積的50%;有玻璃幕墻、石材外墻或鋁板外墻等設計要求的,原則上墻面光伏發電組件面積不少于南、東、西三向墻面有效面積之和的10%。所有新建居住建筑應安裝太陽能利用系統,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適用條件,因地制宜選擇太陽能熱利用系統、太陽能光伏系統或太陽能光伏光熱(PV/T)系統。配置太陽能光伏系統的,光伏發電組件投影面積不少于屋頂面積的35%;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應為全體住戶配置(光照條件受限的樓層可采用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同時,支持既有建筑采用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在建筑屋頂及墻面配套安裝光伏設施。鼓勵老舊小區屋頂或墻面維修、更換等城市更新項目,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實施節能改造。 另外,征求意見稿落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全過程監管機制,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試點示范。鼓勵采用“光儲充”“光儲直柔”等適宜技術,培育一批一體化程度高、經濟效益好、示范帶動性強的市級建筑光伏一體化示范項目,積極爭創智能光伏等國家級試點示范項目和省級建筑光伏一體化創新應用場景案例。推薦新建規模不低于250kw的非政府投資類建筑光伏一體化薄膜太陽能發電項目申報省級投資補貼。 大江晚報記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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