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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蕪湖新聞網
本報訊 (記者 程中玉 見習記者 齊雯雯)近日,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你亮日期我審標簽”活動,積極推動我市生產企業、小作坊顯著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方便消費者清晰辨識。
該局組織召開了專項部署會,明確“亮日期”具體要求:一是便于消費者查找,對最小銷售包裝要在主要展示版面標注,對多層包裝要標注最外層,對“見包裝物某位置”要描述準確、易于查找。二是便于消費者識讀,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與寬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數字、符號標注,做到日期與背景顏色對比鮮明,標注內容持久清晰。三是便于消費者計算,按年月日順序標注保質期,對內含多件預包裝食品的,以最早到期單件保質期標注在外包裝或分別標注每件保質期,對分裝方式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以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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