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過程:
1、買滿固定金額的貨物后,店員會給你一張P.P.10表格來填寫,如果沒有要開口要。
2、在表格上填寫姓名、護照號碼和在泰國日期,其余交給店員填寫,她會把副本交給你。
3、拿著副本去機場蓋印章,記得要在托運行李前,因為有些貨物要出示給泰國官員檢查。
4、托運行李后,就拿著副本去退稅。退稅要收取手續費,每次100泰銖。退稅率是總額的7%。
海關說明:1、所有旅客在抵達曼谷國際機場之前,都須填寫海關申報表,申報攜帶入境的外幣數額,違法者可能會被逮捕、控訴或沒收超額部份的金錢。出入境時可攜帶泰幣金額不得高于五萬銖。
2、泰國文化局、野生動物保護局、海關署、泰國政府旅游局、以及泰國大使館、領事館或海外代表辦事處,都可取得關于外匯管制及管制項目規定的手冊,并告知購買那些物品,在離境前,得向泰國相關的政府機構申請核準。
3、在泰國購買體積較大需特別包裝之佛像、古董、藝術品(小型紀念品除外),-定要先向有關主管機關或商店取得輸出許可證明,以便在離境時提交海關檢查。旅客可從免稅商店購買-瓶酒(-公升)、-條煙(二百支),以及其它私人用品(例如-個照相機、-個攝影機,個人佩戴之珠寶裝飾品等)出境。
電話區號: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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