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當時介紹人當時說,對方有房子付的全款,將來不用還房貸,可以少操很多心。父母的鼓勵下,我和老公見了面,相處覺得很合得來,就領證結婚。
我們那邊結婚時,男方要給女方一定的彩禮錢,至少要十萬塊。我父母通情達理,覺得買了婚房,彩禮錢不打算要了,就當是給我當嫁妝配送了。臨近結婚,老公帶我選了鉆戒,買了幾件衣服等等,算算可能花了三萬多,再加上婚禮當天,公婆給的改口費6千6,娶我只花了四萬塊錢不到。而且改口費婚禮過后,我又塞給了公婆,只當是我孝敬他們的。
房子全款下來是60萬,毛坯房,沒有裝修。婚后,我們和公婆擠在他父母70多平的房子里。老公提出裝修新房,他要求裝修費由我來出,大概20萬。他這話一說,我聽得心里別扭。大家都是一家人,他分得清,我瞬間感覺他的冷血。
我手里面這些年來,存了十幾萬,臨出嫁前,我媽塞給我一張卡,里面大概有六萬,她是怕我到婆家委屈了自己,讓我留著自己花。我身上所有的錢加起來,足夠裝修了,可我心里總覺得不安。結婚之后,老公從未提起加上我的名字。說個不好聽的,我如果裝修好了,將來我們感情萬一出現裂縫,離婚了,那我豈不是什么都沒有?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老公,希望把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老公立刻表態,說對我的愛天地可鑒,不可能出現離婚這種事情,還說什么他的就我的,大家都是一家人,不要搞得這么生分。我聽這話感覺他很虛偽,既然是一家人,為什么我的要求他要這樣拒絕?話是這么說,但我還是給了他一個面子,付了一半定金,開始裝修新房。一次收拾房間,我不經意間拉開了抽屜,房產證在抽屜里放著,我隨意的掀開看了一眼,上面除了我老公的名字,還有一個陌生人的名字。我百思不得其解,老公那兩天出差又不在家,我就去問了一下婆婆。
婆婆看了一眼房產證,先是說了一句:“他怎么這么不小心。”這話我聽得一頭霧水,緊接著跟我說出了實情,她說:“這件事情本來不打算告訴你,這個人之前是兒子的未婚妻,兩個人一起買的房子,她出了15萬塊。到結婚的時候兩個人談崩了,這女人跟著一個做生意的男人走了,臨走時要走了她的15萬。兒子想取消她的名字,但是需要本人簽字。可是她像是失蹤了一樣,再也聯系不上。”我越聽越憤怒,裝修他讓我出錢,房產證上卻是陌生女人的名字,如果將來有一天,她回來爭房產,我其實不是什么都沒有。看我怒氣沖沖,婆婆非但不安慰我,還護著他兒子。
婆婆說:“房子是你們兩個的跑不了。將來那女人回來,辦理完手續,在補上你的名字。”她那個樣子讓我更生氣,明明是他們做的不對,還要強詞奪理。房子已經開始裝修了,可我的心靜不下來,這個家讓我沒有安全感,我最親近的老公,居然瞞了我這么大的事情,我現在真的不知所措,想問問大家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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