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房子,才有家的歸屬感。”當年李某就是因為女友的這一句話始終惦記著買房,首付18萬,買了套100多平的房子,購房合同以及貸款協議上均只寫了女方的名字。只寫女方名字的原因也是覺得反正也是一輩子,寫誰的名字都沒有太多所謂,寫女方的名字還可以給她安全感,算是表忠心吧。
但是現在他卻為這個決定而感到無比后悔,兩年多以來都是自己還著2000多的房貸,然而卻因為裝修問題女友要提分手。并且不歸還房產,只是表示退還當年付的首付和兩年多的房貸錢...
因房產歸屬問題對簿公堂 李某:“她說把我的首付和房貸給我,不把房子還給我,當年什么房價現在什么房價,房子翻了一倍都不止,做人總是要講良心的” “我買這房子就是為了和你結婚,你現在不跟我結婚了還要我的房子,真的是不講道理” “只要她把房子給我,我可以給她一些補償”
而女方這邊也表示,確實兩年多以來房貸都是李某在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房子到底應該歸誰呢?
法律角度房子歸女方所有 律師表示:“從物權法的角度看,房子毫無疑問是歸女方所有的”
“在雙方感情甜蜜期,男方出于婚約目的,出資購房并由女方出面登記產權,這是受法律保護的贈與行為,如今婚約不存在,女方可以適當給予男方一定的經濟補償,也可以不用補償。”
看來李某的協商之路還有的走.... 網友評論
@天生美瑜:從女方愿意退還18萬首付和房貸錢,可以看出女方也不是那么不厚道的人,畢竟也陪伴了很多年
@紳士:從法律角度看房子歸女方,從道德角度看,女方應當歸還男方,最終還是看人性
@消淡然:這樣的女人都有,這不就是騙婚嗎?又沒結婚,分手就要別人的房子,什么錢都沒出就白拿一套房子,你還真不虧
@迷妹妮尼瑪:這種事件一多,只會導致越來越多的男人不愿意在感情上付出,房本上只寫女方名字的婚姻也越來越少了
@微醺的威士忌:男方只寫女方名字只是為了表忠心,按正常人的邏輯都不是想著贈與給女方,想法有點單純,可能是過于信任女友了!
@K..:所以買房一定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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